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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教育局“中小学校功能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6/1/29 14:51:51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尾红海湾开发区教育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小学校功能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注册、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小学校功能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HHWQ20160128C010
三、预算金额:123万元(超过预算报价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经营企业的经营范围内必须有:仪器设备、体育器材、音乐器材、电教设备(或电子设备);
(三) 采购人将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投标供应商须向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由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应在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2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到汕尾红海湾区政府采购中心登记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的地点:广东汕尾红海湾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七、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八、购买采购文件须提供如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国、地两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备查)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国内所投标记录中无不良或违法行为记录;
3、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是被委托人来办理,须提供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都须加盖公章
九、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及竞标谈判时间:2016年2月4日下午2:30时正。
十、递交竞标文件地点:汕尾红海湾区财政局四楼(408室)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竞标谈判地点:红海湾区财政局四楼开标评标室。
十二、特别说明:购买采购文件而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时间截止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汕尾红海湾区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东汕尾红海湾区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四楼408室。
3、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4、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660-3424896; 传真电话:0660-3434889。
5、集中采购机构银行开户名称: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6、开户银行:广东汕尾农行红海湾支行
7、帐 号:44-255001040006223
十四、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汕尾红海湾开发区科技教育局;
2、联系人: 郑先生;
3、联系人电话:13421544268。
文件下载:1、委托协议点击打开链接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